研究生院已于2020年 4月9日发布《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》(简称《告知书》),并由学院组织将《告知书》送达至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。
因学院无法与以下超期研究生取得联系,特发此公告,并附《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》以示送达。 
具体名单如下:
 
 
  
   学号  | 
   姓名  | 
   专业  | 
   入学时间  | 
  
  
   2014211123  | 
   方德辉  | 
   公共管理(MPA)  | 
   2014.9  | 
  
 
 
以上研究生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提交书面陈述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,视为同意接受学校予以退学的处理意见。
特此通知
 
 
 
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
2020年4月15日
